关于制定2009级硕、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2009级硕、博士研究生导师:
2009级硕、博士研究生录取和导师分配工作已经结束,请各研究生导师登录“研究生部MIS”系统给2009级研究生做课程设置计划和导师指导计划,导师做的课程设置计划是排课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课程设置计划,学生界面将不显示课程表,学生无法正常上课。计划和导师指导计划的通知
博士生课程设置的总学分要求不少于12学分,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课程设置的总学分要求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4学分,导师设置的培养计划中的总学分不应超过28学分。全日制工程硕士课程设置的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0学分,学位课学分不少于18学分。
2009年对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所有的课程编号均为重新编制(以“2”开头的课程编号为2009年编制),请各位导师选择2009年修订的课程。
2009级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因未分导师不用作导师指导计划和课程设置计划。
具体登录方式如下:
校园网主页—校内访问—研究生部MIS—输入导师代码或者用户名—输入密码—点击提交进入系统。导师代码查询可以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密码忘记请与研究生院联系:5699。
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请各位导师在7月14日前(7月15日早8:00点接口关闭)将2009级硕、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计划和导师指导计划制作完毕,点击“打印设置计划”,导师签字后,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收齐后再统一由学院秘书提交研究生院,存档。
2009年9月,新生入学后,如课程设置有变化,请重新登录“研究生部MIS”,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导师指导计划和课程设置计划重新打印一份,交研究生院存档。
联系电话:5699、3987
联系人:王营、刘莹
研究生院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2009年修订草案)
大连海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2009年修订草案)
大连海事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总体方案(2009年修订草案)
“研究生MIS系统”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