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05 点击数:

2019级新生:

根据辽宁省招考办通知,全省博士研究生录取信息审核备案预计在7月8日完成。因此,学校计划于7月9日8:30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发放方式及安排

1.现场发放

对象:大连海事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网报时通讯地址为大连海事大学的考生。

发放时间:7月9日8:30-11:00, 13:40-16:30,7月10日8:30-11:00,13:40-16:30。

发放地点: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726。

录取通知书可以代领,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2.以快递方式发放

其他同学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1日下午2点通过EMS邮寄发放。邮寄前,考生可按照“现场发放”时间和地点安排,自行或委托他人到综合楼726领取。

为了方便考生查询邮寄进程,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公布EMS查询信息。

二、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

1.《入学须知》(见附件)。包含新生入学相关事宜,请仔细阅读,并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2.银行卡。作为学生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

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仅发给定向生。

望周知。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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