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申请-考核方式招生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2018年)

作者: 时间:2018-01-07 点击数: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学科(专业)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专业)资格审核

1.审核内容

(1)学习经历与成绩;

(2)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2.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通过标准

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复试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工作,标准如下:

(1)硕士能够按期毕业,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30分);

(2)参与过导师的科研项目工作或者发表过核心期刊以上的论文或者EI检索论文(30分);

(3)由复试小组提出问题,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进行评测,每个复试小组成员根据回答情况打分,然后取平均值。(40分)

(二)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专业)资格审核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组织的资格审核。审核小组由5名本学科教授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须为博士生导师。

审核小组按审核内容对申请者评分,审核内容如下:

1.学习经历与学习成绩(30分),考察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是否能够按期获得硕士学位。

2.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30分),考察申请者所参加的科学研究项目、完成的科研论著、获得的专利等。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40分),由审核小组成员根据申请者回答问题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取平均分作为结果。

取审核小组成员所给的平均分作为结果。资格审核以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得录取。

二、综合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

综合考核办法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分别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如下:

(一)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专业)综合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

1、外语水平100分,包含英语口语和听力。考生根据多个主题选择一项进行论述,并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语水平 100分。

2、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具备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的数学方法和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察考生进行学术研究的水平和潜质。

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知识理解和灵活运用能力,包括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处理能力业基础。

标准: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三个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单项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专业)综合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

综合考核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5名本学科教授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为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应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1、外语水平100分,包含英语口语和听力。考生根据多个主题选择一项进行论述,并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2、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具体测试考生对计算机学科的数学基础、计算机原理、数据结构、数据库、软件工程、计算机算法等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3、专业综合能力100分,测试考生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中的基础理论和典型相关工作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要求考生阐述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了解情况,并论述自己的进一步研究工作计划、预期目标以及可行性。

取考核小组成员所给的平均分作为结果。单项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1月7日

版权所有: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