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相关要求

作者: 时间:2019-12-0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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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健全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切实保证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及时性,我校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协商,达成大连海事大学有偿使用其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网上送审评议的协议,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协议正在协商中。网上双盲评审的工作,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每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将聘请35位同行专家进行评阅,送审所需的材料汇总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院将委托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完成专家遴选,并聘请相应专家进行学位论文的双盲评议。

2.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结束后,携带相关审核材料(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预答辩情况表、查重报告、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检索证明、申请学位审批表等)到研究生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并提出学位论文外审申请。

3.送审的博士论文不需要提供纸质版。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请按照《博士学位论文送外审格式提交说明》中的各项要求做好编辑工作。

4. 博士研究生外审的全部费用由学校承担。

5.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周期为45天—50天。盲审评阅报告书返回后,由研究生院整理、登记和保存,并通知博士研究生领取评阅报告书复印件,以便博士生及时按照评阅意见修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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