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上半年学校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07 点击数:

各学院: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学校做出了延期开学和学生原地休整、不得返校的决定。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学校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进一步落实《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服务学生按期毕业需求,保证学位授予质量,让学生服务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现将2020年上半年学校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要求

1. 总体原则:

在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在导师的远程指导下开展文献阅读、理论研究、论文写作等学位论文工作,保持师生联络不断线,学术研讨不断线。建议学院推迟进行博(硕)士研究生的开题、中期考核,采取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学位(毕业)论文查重、预答辩(预审查)、送审和答辩等各项工作,尽量确保研究生能够按期毕业,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2. 各学院应根据不同年级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引导他们在居住地持续开展学位论文工作,主动与导师和学院保持联系,汇报学术研究进展等情况。

1)尚未开题的研究生,应充分进行文献阅读,做好文献综述,为返校后进行开题工作做准备,提高开题报告质量。

2)已经开题的研究生,应结合已经选定的科学技术或工程问题,进一步开展深入的文献研究,细化研究方案,为返校后继续做好科研工作做知识储备。

3)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研究生,应总结试(实)验数据、分析试(实)验结果、加强理论应用,并制定下一步研究计划。

4)已经完成研究计划并取得一定成果的研究生,应总结和分析结果,对数据进行整理归纳,撰写学术论文和(或)学位论文,并及时提交导师审阅修改。

5)即将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博士生,要写好学位(毕业)论文,更要积极主动与导师保持联系,努力获得导师的精准指导,保证论文质量。

3. 学院应加强研究生导师培训,引导他们加强对研究生的远程指导,注重培养研究生自主学习、潜心思考、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1)导师应加强对非毕业年级研究生的指导,引导他们合理利用时间,转换思维方式,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模式。

2)导师要特别注重对即将毕业研究生的指导,指导研究生按时达到学位申请条件,努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3)导师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与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研究生的学习、研究和论文写作等动态,及时指导研究生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尽量提供校内支持。

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1.在受疫情影响情况下,20203月和6月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按照表1的安排进行,研究生应分别在320日和615日前完成答辩,相关要求请关注学校和学院后续通知,各学院要保证答辩工作有序开展。

2.硕士研究生答辩前如不满足学校(学科)规定的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可先答辩,通过后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毕业后,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学术论文见刊或被检索后,学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3.2012级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应在71日前完成。如受到疫情防控影响,以疫情防控期为限,学校可能适当延长修业年限,请关注后续通知。

4.疫情期间,学校积极为学生毕业就业提供服务,确因疫情延误学生答辩时间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在计划的会议安排之外,适当增加2020年学位评定次数。

5.自2020年1月开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查和外审将根据《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预审查和论文外审工作调整的通知》[2020-01-15 10:52] 要求,由学院负责进行,请各学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3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6.关于部分被SCI/EI检索的高水平会议备案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学科论证,列出会议清单和检索类别,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3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上述备案相关文件,请各学院及时发送至研究生院王婷办公邮箱。

三、学士学位授予有关工作

本科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原定于6月份和8月份两次,将视开学后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适时调整,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1  2020年上半年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一览表


环节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学院工作

1

查重

按照学校要求,将学位(毕业)论文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或)电子邮件提交至学院。

按照学院要求,将学位论文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或)电子邮件提交至学院。

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

2

预答辩

(预审查)

可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程序按文件规定执行。

按照各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

硕士研究生预审查具体实施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审核博士生的学术论文录用情况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3

论文外审

研究生院负责,使用教育部学位中心送审平台。

学院负责,使用凡科送审平台。

硕士研究生论文外审具体实施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4

答辩申请

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或)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表及发表学术论文相关证明材料至研究生院。

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审批,疫情解除后补签字。

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或)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表及发表学术论文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

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重点审核硕士生学术论文发表和(或)录用情况是否符合学科要求,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审批,疫情解除后补签字。

5

答辩

准备答辩PPT,做好视频答辩的准备。

准备答辩PPT,做好视频答辩的准备。

经研究生院审批,答辩可以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答辩程序按文件规定执行。



研究生院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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