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地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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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

发布:2025-03-04点击数:

诚挚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如下:

一、招生专业

《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s.dlmu.edu.cn/info/1139/15401.htm)和《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网址:https://grs.dlmu.edu.cn/info/1103/20691.htm)中公布的普通计划招生专业均可报考。

二、学习方式、学费政策及奖助政策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相同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奖助政策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6工程管理、0351法律硕士等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它报考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分为机考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报考点发布的为准)。请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及确认。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初试科目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初试科目考试指南见教育部考试院公告。

五、网上(现场)确认

(一)3月24日前,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网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请以各报考点网上公告及通知为准。

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老师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老师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老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老师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二)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以报考点公告或通知为准)。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五)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六、招生单位审核

考生须于2025年3月27日前,通过邮件形式(yanzhaoban@dlmu.edu.cn)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2.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在读证明》。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5年4月7日-4月12日期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试

招生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统考组织工作由各报考点具体负责。初试统考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为准,其中考试开始时间为8:45,8:45-9:00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作答准备时间,9:00开始考生可开始答题,9:00-12:00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

初试结束后,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考生告知初试成绩。

(二)复试

学校根据学科情况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

硕士复试要求参照《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的规定执行,复试满分215分。

博士复试要求参照《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执行,复试满分为125分。

复试地点为大连海事大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新生报到时,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制

与《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专业学制一致。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综合楼515办公室)

邮编:116024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9493

联系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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