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
连海大研发[2005]112号
关于下发《大连海事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2005年3月我校根据学校在读研究生学习及博士研究生录取情况,对《大连海事大学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连海大研字[1999]26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大连海事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原暂行办法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海事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
二oo五年三月三十日
大连海事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
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办法
为加快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步伐,拓宽博士研究生的选拔途径,学校决定实行部分优秀在读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制度。凡是经学校批准可以提前攻博的优秀硕士生,可以不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答辩,直接修读博士学位课程,并进一步加深、拓宽硕士阶段的研究工作,直至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最终获得博士学位。
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
1. 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硕士学位课程及必修课成绩合格。思维敏捷,自学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强。
3. 硕士生阶段已完成课程学习,并已开始论文工作,而且在科研工作中表现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4. 硕士学位论文所从事的课题较大,课题有进一步加强和拓宽的可能,通过博士生阶段的进一步研究工作能将原硕士论文提高并扩展为博士论文。
5.发表论文:已被SCI、EI选录,或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相关学科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被SCI、EI选录、或规定刊物上发表可持有录用通知。如有发明专利,可与在规定刊物上发表论文同等对待,要求研究生应排名前3位。
6.科研能力:在读期间参加了与本学科相关的课题研究,且硕士学位论文也来源于实际课题。
7.在读硕士期间受到任何处分者、课程考试有重考重修记录者、及未向学校交纳应缴的各类费用者,不得参加选拔。
8.只限于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及应届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程序
1. 硕士研究生在入学第四学期间的第二个月内,根据本人自身情况和学校有关规定,提出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同时到研究生院领取有关攻读博士学位表格。该生的硕士生导师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可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跨专业推荐),拟接收的博士生导师必须提出书面意见。原则上不允许跨一级学科推荐。
2.按要求将表格填好,其中资格审批表中硕士生成绩一栏由研究生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3. 将填写好的表格报本人所在学科审核,再经校研究生院核准,提前攻博资格审批表要报主管校长审批。
4. 报考博士生登记表及提前攻博资格审批表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填好交研招办,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考核
1. 凡经学校审批同意报考的提前攻博考生,需参加外国语考试(含笔试、口语、听力)及综合面试。
2. 各一级学科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的推荐选拔领导小组,一般应由7-10人组成;成立相应的学科、专业以招收博士生的指导教师为主的专家考试小组,一般应由3-5人组成;成立博士生入学考试面试小组,一般应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3人以上成员组成。
3. 面试时,申请人针对自己已开展的研究工作结果作一次学术报告并接受选拔领导小组提问。专家考试小组必须对申请人的基本理论、科研能力、攻读博士学位的设想等进行面试,根据学生答辩情况提出推荐意见;面试小组面试后填写《大连海事大学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面试情况表》和本学科《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情况汇总表》,并由学科带头人签字后报研究生院。
四、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培养
1. 考试合格,并经学校批准同意录取的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转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
2.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周期为5年。学生在转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学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个别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对于提前完成博士学业,且德、智、体全面合格者,可提前毕业,但不得少于4.5年。
3.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同时《大连海事大学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连海大研字[1999]268号)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