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招生类型
招生计划:15人
招生类型:全日制非定向
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须在学校规定的统一入学报到之日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他均按定向研究生统计。
非定向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之日前,人事档案未调入我校的,不予注册学籍。
二、招生导师及招生专业目录
校内招生导师共15人,每名导师限招1名考生,招生导师名单和招生专业见附件1。
三、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
四、考生报名条件
1.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的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4)须为本校2023级或2024级非定向在读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硕士和学术学位硕士)。报考方式及入学时间:
学制为2年的硕士,需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自第三学期(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学制为3年的硕士,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自第三学期(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也可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参加“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者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自第五学期(秋季学期开学起)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2.申请-考核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的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果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25年5月17日-2025年5月27日。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注:无需缴纳报名费。
2.第二阶段: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5月17日至2025年5月27日。
(2)地点:报考学院办公室。
3.资格审核阶段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接受材料邮寄)
①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二五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2)。
②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3)。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系统生成,其中“本人自述”需考生手填)。
⑤本人所获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在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能查到个人学历信息(大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不到信息的考生须按学信网公布的流程办理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外语能力等证明材料。
⑧体检表(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模板见附件4)。
另外,报考硕博连读方式的考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核登记表》(附件5),以及报考学院要求的学业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报考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规划,以及报考学院要求的学业报考条件证明材料。
4.考生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资格审核材料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①纸质材料提交:请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涉及的纸质材料,在5月27日前,提交至报考学院办公室。如遇突发情况,未能按时提交纸质材料的考生,须在5月27日前与报考学院办公室联系说明情况。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的考生,无需邮寄证书及证件原件。
②电子材料提交:考生须在5月27日前,将以上“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中涉及的材料逐项扫描,分别建立pdf文件,将所有pdf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博士报考材料:考生姓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压缩文件夹后提交至报考学院联系人邮箱。电子材料涉及考生证书及证件须扫描原件。
六、考核
学院根据《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6月13日前完成线下考核工作,考核全程须录音、录像,并保留至少3年。
七、其他
1.有关学费、学制、奖助等相关事宜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执行。
2.本通知如有与上级部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学校会及时发布补充通知。
3.招生学院联系电话及邮箱见附件6。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