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辽宁省招考办要求,博士研究生录取信息经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招生单位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进程安排,我校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如下:
一、发放方式及时间
为避免考生聚集,今年所有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均通过EMS邮寄方式发放,寄送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
各位考生可登录“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信息系统”(http://ksd.syrz.net:1073/)查询EMS邮寄单号,关注邮寄进程。
账号:身份证件号码,密码:移动电话号码。
二、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
1.《入学须知》(电子版已于6月8日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包含新生入学相关事宜,请仔细阅读。
2.《定向就业协议书》。仅向定向就业的学生发放。
三、联系方式
大连海事大学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