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办理毕业证书的通知
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方便学生办理就业手续,学校为2015/2016年第一学期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统一安排2次毕业证书的打印时间,第一次证书时间为12月15日,申请时间为12月11日—12月14日上午11时;第二次证书时间为12月30日,申请时间为12月14日14时—12月29日11时。办理地点为综合楼701室。
请各位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办理,申请时需本人携带信息采集照片(2寸)2张及答辩决议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若本人答辩档案已由学院转交至研究生院,无需答辩决议复印件。
代办须携带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办所造成的毕业证书的遗失等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