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答辩超期及“准超期”博士生按时提交外审学位论文的提醒
2014年11月,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超期及‘准超期’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外审论文提交及学位授予的时间安排。
为了保证超期博士学位论文质量,预防发生突击答辩的情况,防止在国家学位论文抽检评估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影响学位点合格评估,最终导致学位点被撤销的严重后果,再次向预计申请答辩的超期及“准超期”博士强调:
1. 学校将严格审核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情况,必须完全达到学校要求。
2. 所有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送教育部外审平台进行评审,论文评审周期60天。为保证论文评审、研究生修改论文以及答辩的时间,所有申请学位的超期及“准超期”的博士生提交外审学位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中旬,各博士生最迟于2015年4月中旬之前完成预答辩后,带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进行外审资格审核,并将外审学位论文及相关表格发送至liuying13@dlmu.edu.cn,以免错过答辩机会。
备注: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规定
2009年及以后入学(2009级及以后)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时间),2008年及以前入学(2008级及以前)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时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为超期,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前一年为“准超期”。
研究生院
2015年1月6日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对“存在问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处理办法》(连海大研字[2014]545号)
附件2: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
http://grs.dlmu.edu.cn/?action-viewnews-itemid-1575)
附件3:关于超期及‘准超期’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及相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