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一、受理答辩申请
1. 博士生
本学期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于4月5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拟答辩申请,由院系教学秘书审核其课程学分情况及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其拟答辩申请。院系审核完成后填写审核表(附件1)于4月15日前将审核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具体负责人:王婷 电话:8025)。
2. 全日制硕士生
本学期拟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于4月1日前登陆研究生MIS系统-学位信息-拟申请学位答辩进行答辩申请。研究生院汇总后于4月5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受理答辩申请名单”。院系根据 “拟受理答辩申请名单”完成对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查的名单在院系公示,并将未通过审查的学生名单反馈研究生院(具体负责人:刘颖 电话:8025)。
通过审查的学生须于4月25日前登陆MIS系统,完成学位申请单录入和就业信息维护。学位申请单作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打印和向国家有关部门报送数据信息的基本依据,填报人需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就业信息维护可在离校前进行修改。
请注意:学位申请单信息必须填全,才能提交并进入外审抽签环节。如学位申请单录入界面下方的提交按钮为灰色无法提交状态,应首先检查其培养信息中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历史信息中是否有漏项,如培养信息未填全则无法提交学位申请单录入。
3.在职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研究生
本学期拟申请答辩的其他类别研究生须于4月1日前向所在院系提出拟答辩申请,由院系教学秘书审核其课程学分情况及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报告、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研究生还需审核其前置学位证书的真伪,外语及学科综合是否通过,发表小论文情况等。院系审核完成后,于4月15日前将审核表(附件1)报送研究生院(具体负责人:刘莹 电话:3987)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学位中心相关文件,从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所有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授予信息均须通过“同等学力信息平台”报送。所以拟申请此次答辩的同等学力学员请于答辩前,登录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注册、申请,(2012、2013年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已经注册、申请)并需到综合楼701研究生院刘莹老师处现场确认审核,内容包括:身份证、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答辩前后还需在平台中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提交论文等工作,请等所在学院通知。
二、论文检测
时间:论文盲审或内审评阅前
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论文一律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合格后,方可答辩。论文检测工作由院系指派专人进行。检测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并通知本人及导师。检测标准由院系根据学校基本要求(总文字复制比<30%)自行制定。
三、论文外审
1. 博士研究生
为保证如期参加本学期的学位评定,请参加本学期博士学位评定的研究生务必于5月1日前提交外审论文。不参加本学期博士学位评定的研究生外审受理时间截止至本学期末。
博士研究生外审时须同时提交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情况表、申请学位审批表(后附小论文所在期刊封皮、目录页、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小论文检索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外审论文需要将论文中涉及到本人姓名、导师姓名的相关信息全部删除。外审周期一般为30—45天,请博士生于送交外审35天后,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关注论文外审结果。
2. 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抽查外审)
抽查方式为学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MIS系统,在网上完成抽签(系统开放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上午9:00-5月6日下午15:00)。不能按期参加抽签的,研究生院将随机抽取。
抽中外审的研究生须于5月9日前将word或pdf格式的电子版论文(提交的论文需要将论文中涉及到本人姓名、导师姓名的相关信息全部删除)在MIS系统中提交。送交外审20天后,登录MIS系统查询论文外审结果。未抽中外审的同学参加院系组织的论文评阅。
3. 其他
所有延期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外审;其他在职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外审,抽查名单将于5月7日公布。上述研究生须于5月9日前到研究生院提交纸质版论文3本(涉及到本人姓名、导师姓名的相关信息全部删除)。
四、论文格式审查
院系根据答辩时间组织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要求形式审查必须严格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进行,尤其对于参考文献、附录等的编写完全按照规定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五、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6月16日前
1. 答辩公告
院系于答辩前三天在学院宣传栏出示答辩公告,无答辩公告者答辩无效。
2. 答辩前一周,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将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到研究生院盖章,领取答辩表决票。
3. 答辩
严格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六、组织分会讨论,报分会材料
时间:6月20日前
1. 院系教学秘书应主动与分会秘书联系拟开会时间,提交需审议的材料。
2. 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上报答辩资料袋(按学号排好,内附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
表决票、评分单、评阅书、一本论文,在职研究生还包括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学位论文(博士三本,硕士两本)。
七、学位信息录入或修改
答辩结束三天内各类研究生需完成学位申请单信息的录入或修改。以上信息必须填全,才能完成证书打印及学位数据上报国家。对于本人延误提交信息造成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不能如期发放;由于本人未进行基本信息确认及修改造成的毕业信息、学位信息数据错误,由本人负责。
1. 博士生
答辩后三天内登陆MIS系统---培养,完成基本信息维护工作,然后登录---学位,填写
学位申请单录入,最后登录—就业,完成就业信息维护。无法登陆MIS系统的博士研究生答辩后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表格下载,下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表并填写,将电子版发送院系教学秘书处,院系教学秘书汇总后发送研究生院王婷老师邮箱。
2. 全日制硕士生
论文答辩后需要更改论文题目的学生须于答辩结束三天内完成学位申请单中论文题目
的更改,确保上交论文终稿的论文题目与MIS系统中学位申请单录入中的信息一致。未完成就业信息维护的须登录—就业,完成就业信息维护。
3. 在职工程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研究生
答辩后,院系将答辩表格、小2寸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电子版(※要求:见下表)交研究生院刘莹老师。同等学力人员的电子报库表及电子版照片不用交了。
电子照片需满足如下要求:
• 电子版照片文件命名规则:身份证件号码.jpg
•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 大小:≤10K、格式:JPG
•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
•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研究生院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