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省内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辽学认证[2013]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3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原则
学位认证服务遵循自愿的原则,即学生本人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或用人单位进行学位证书认证,更不得将是否认证与学位证书发放挂钩。
二、认证范围
我校2013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
三、认证程序
1、根据规定,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收取认证费每人每份100元。
2、请自愿申请认证的2013届毕业研究生于2013年5月28日前填写《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附件1)交至各学院(系、所、中心)。各学院(系、所、中心)填写《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汇总表》(附件2) [汇总表的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提交],各申请人填写的《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及《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汇总表》于5月31日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认证费用如何提交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认证报告和交费发票,将在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发放给各学院(系、所、中心)。
联系人:康健 联系电话:84723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