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2020年“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30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及导师:

为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鼓励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取得更多高质量的创新性成果。学校现启动研究生2020年“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三年级)和硕士研究生(二年级)

二、遴选条件

1. 申请者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风端正,能保证至少有一年的时间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 申请者具备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前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至少已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同行公认的学术刊物上,预期可完成较高水平的学位论文,产出更多的学术成果;

3. 申请者的导师科研作风严谨、学术水平高。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

1. 研究生申请,导师推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导师填写推荐意见,电子签名。

2. 学院评审并公示。

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将附件1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学院推荐博士研究生不限额,学校择优立项,且每个导师限推荐2人;硕士研究生限额,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3.研究生院复核,公布立项名单。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择优立项,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立项名单。

四、项目周期和经费

1. 项目执行时间:20209-20216月。

2.本项目由研究生与导师联合申请,导师作为项目的负责人。立项后学校将项目经费直接划拨给研究生导师,用于科研补助。

3. 根据申报人数、经费预算和立项数量,综合测算以确定立项经费额度。20201130日前,拨付的经费必须执行完毕。

4. 经费来源为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材料费、差旅费(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印刷费(发表论文的审稿费和版面费)、图书购买费和邮寄费。

五、项目管理

1. 项目执行期间,研究生每季度在本学科范围内至少举行一次学术研讨会(参加的研究生不少于5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2. 项目执行期间,研究生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国际交流项目资助出国(境)学习(不含参加国际会议),出国(境)期间不享受本项目资助。

3. 项目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需注明双一流建设专项(“创新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

4. 原则上,项目不结题,研究生不得答辩,不得中途终止。

5. 申请者须积极参加所在行业协会或学会组织的学位论文评选。

六、项目考核

1.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结题验收结题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价依据见附件4

2. 对于结题评价为“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对于结题评价为“不合格”的,学校将减少下一年度研究生所在学院的分配名额,三年内将不再接收申请者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申报此类项目。

七、材料提交

1. 研究生应202051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

2. 各学院应在2020518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王婷办公邮箱。

联系人:王婷

电话:8025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表》

附件2XX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4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评价依据

研究生院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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