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及导师:
为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鼓励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取得更多高质量的创新性成果。学校现启动研究生2020年“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三年级)和硕士研究生(二年级)
二、遴选条件
1. 申请者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风端正,能保证至少有一年的时间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2. 申请者具备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前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至少已有1篇学术论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同行公认的学术刊物上,预期可完成较高水平的学位论文,产出更多的学术成果;
3. 申请者的导师科研作风严谨、学术水平高。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
1. 研究生申请,导师推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导师填写推荐意见,电子签名。
2. 学院评审并公示。
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将附件1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学院推荐博士研究生不限额,学校择优立项,且每个导师限推荐2人;硕士研究生限额,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3.研究生院复核,公布立项名单。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择优立项,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立项名单。
四、项目周期和经费
1. 项目执行时间:2020年9月-2021年6月。
2.本项目由研究生与导师联合申请,导师作为项目的负责人。立项后学校将项目经费直接划拨给研究生导师,用于科研补助。
3. 根据申报人数、经费预算和立项数量,综合测算以确定立项经费额度。2020年11月30日前,拨付的经费必须执行完毕。
4. 经费来源为“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材料费、差旅费(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印刷费(发表论文的审稿费和版面费)、图书购买费和邮寄费。
五、项目管理
1. 项目执行期间,研究生每季度在本学科范围内至少举行一次学术研讨会(参加的研究生不少于5人)并做好相关记录。
2. 项目执行期间,研究生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等国际交流项目资助出国(境)学习(不含参加国际会议),出国(境)期间不享受本项目资助。
3. 项目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需注明“双一流”建设专项(“创新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
4. 原则上,项目不结题,研究生不得答辩,不得中途终止。
5. 申请者须积极参加所在行业协会或学会组织的学位论文评选。
六、项目考核
1.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结题验收,结题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价依据见附件4。
2. 对于结题评价为“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对于结题评价为“不合格”的,学校将减少下一年度研究生所在学院的分配名额,三年内将不再接收申请者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申报此类项目。
七、材料提交
1. 研究生应在2020年5月11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
2. 各学院应在2020年5月18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王婷办公邮箱。
联系人:王婷
电话:8025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表》
附件2:《XX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4: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评价依据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