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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发布:2026-09-15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我校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章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4.满足招生专业报名条件。且仅可申请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5.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2)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考生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沟通,确保考生的学习经历与导师的研究领域相关。

二、奖励政策

1.被学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标准为10000元/生/年。

2.被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如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在硕士培养阶段报考以硕博连读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考核通过且被录取的,在博士学制内,学校将按照博士学费50%的标准分年度给予奖励。另外,硕博连读生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享受300元/月的资助,直到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3.直博生入学后,除享受博士生的各项待遇外,按照相当于博士生学费100%的标准,学制内分年度奖励(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三、招生专业目录

《大连海事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

四、接收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报名

1.“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9月219:00)前,满足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可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推免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

2.“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9月219:00)后,所有推免生须登录该系统正式报名,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名费。系统开通前未报名的推免生,也可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正常报名。推免生网上报名同时应将以下相关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专业名称+硕士生/直博生”发送至申请专业所在单位工作人员邮箱。

1)本人亲笔签名承诺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2)申请者本科就读期间曾获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证明材料、省部级及以上重要奖项证书等可证明申请者学习能力和科研潜力证明材料(本项为申请者自愿提交的材料)。

3)直博生还需提交两份专家书面推荐意见(模版见附件4)和《大连海事大学二〇二七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5)。

(二)审核推免生复试资格

学院按学院或学科专业成立资格审核专家组。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信息、本科期间考试成绩、科研创新成果、获奖情况、学生学习经历与申请推免专业(或直博导师研究领域)适配情况等综合情况对考生进行打分,满分100分,高于或等于60分者资格审核通过,低于60分者则资格审核未通过。9月22日8: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向资格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推免招生工作安排分批次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三)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

推免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收,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四)组织复试及发送待录取通知

学院组织学科按照资格审核批次开展复试工作,并在9月248: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向成绩合格、排名在招生计划内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五)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

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待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收,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本次待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开与公示

10月21日左右学校统一公示2027年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拟录取考生信息。

五、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及所辖学校中心和研究院招生专业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3.学院按学术学位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成员应为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复试方式

以线上综合面试为主要方式,具体由学院确定所有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

通过综合面试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重点考核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考生对申请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对申请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领域的发展潜力

2)外语交流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参与科学研究、论文发表等科研工作经历。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2申请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沟通能力和礼仪等。

3.身心健康状况

)复试计分办法及合格标准

1.复试总成绩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学校根据各单列计划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考核批次、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存在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等舞弊现象。

2.思想政治品德复核未通过。

3.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

4.体检结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不能继续学习。

六、信息公开与公示

学校接收推免生结果将公示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dlmu.edu.cn)。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与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

七、复议和监督

1.实行复议制度。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接收推免生工作将采用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接收过程和结果存有异议者,可在接收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向学校研究生院申诉,电话:0411-84729493,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515办公室。

2.实行监督制度。为保证推免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纪委办公室负责受理有关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监督电话:0411-84720997,邮箱:dlmujw@126.com

八、其他

1.报名参加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的推免生,应按照学校及学院要求填报材料及完成网上报名录取手续。

2.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本章程开展推免招生工作,如有其他规定及要求应另行制定工作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推免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公布。各学院推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6。

3.大连海事大学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