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8〕1号)和《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8〕2号)等文件规定,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考生资格
报名的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求: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即 201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已在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了现场确认,并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2.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26日。
(二)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考报名工作均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网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
(三)申报我校的同等学力人员考试地点应选择辽宁省各考点,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人员,报名前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3.缴纳报名考试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缴纳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二、打印准考证
信息平台将于2018年5月14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请考生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四、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有: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考生选择的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但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在申请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时,应试语种须与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考生可与申报学科联系,咨询可应试语种,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申请我校法学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还需参加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
附件1: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附件2:我校各学科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6日
附件1:
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考试科目 |
考试大纲 |
考试大纲版本 |
英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六版 |
俄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俄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七版 |
法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法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五版 |
德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德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六版 |
日语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日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六版 |
法学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 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
第五版 (修订稿) |
注:本表中法学科目考试大纲第五版(修订稿)的电子版可在信息平台中下载,其他所有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2:
各学科联系方式
学科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高老师 |
0411-84729330 |
外国语言文学 |
赵老师 |
0411-84724490 |
法学 |
丁老师 |
0411-84729814 |
u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