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30 点击数:

各学院及相关研究生:


现将202112月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答辩申请


1.工程硕士研究生:须在10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并根据《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附件1)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信息预登记表(附件2)。


2.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答辩前须到综合楼512研究生院刘颖老师处现场审核确认,内容包括:身份证、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发表学术论文的。答辩后15日内还需在同等学力信息平台中提交论文相关信息。


3.MBAMPA、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由所在学院另行通知。


二、答辩资格初审及名单报送


各学院于108日完成对本单位内申请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的审查,资格审查需审核纸质版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费缴纳情况等。各学院完成初审后,于1012日前将初审登记表(附件3)和汇总好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信息预登记表报送研究生院刘颖。


三、论文预审查及评阅


各学院根据已报送学校备案的《****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审查实施细则》自行组织论文预审查、评阅及外审工作。


四、论文格式审查


请于1020日后登录大连海事大学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规范性检查。网址:https://dlmu.lun51.com/yjs。具体要求及操作方式详见:http://grs.dlmu.edu.cn/info/1121/4429.htm


五、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1215日前


①答辩前一周,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汇总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到研究生院盖章,领取答辩表决票,并下载《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学位---表格下载),请各研究生和导师签字后与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表决票、评分单、一本论文、一份研究生登记表一并存入研究生答辩档案袋。


②答辩工作


各学院按照《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连海大办字[2020]2号)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六、组织分会讨论,报分会材料


时间:1217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1224日召开)


①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应主动与分会秘书联系拟定开会时间,提交需审议的材料。


②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于开会后报送会议纪要(附件4)、答辩情况表、学位论文电子版(请确认签字)、一份研究生登记表、学生小2寸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证书照片不可使用美颜)。


七、学位报送


为保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时发放,各学院于121-10期间登录学位信息报送系统上传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照片,并组织12月份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于1215-22期间登录学位信息报送系统https://xxnb.chinadegrees.cn/cdgdc/signIn?school=10151),按《关于对毕业生进行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的通知》(附件6),谨慎核实本人学位信息。同时,研究生应将学位授予信息报送采集单PDF签字版在1222日下班前提交至学院。对由于研究生本人延误提交信息或未进行基本信息确认及修改所造成的学位证书不能如期发放或毕业信息、学位信息数据错误,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附表: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汇总表


完成人/事项

研究生

研究生工作秘书

答辩申请

105日前


答辩资格初审名单报送


1012日前

“学术不端系统”检测

预审查前

根据各学院时间安排

提交外审论文

根据各学院时间安排

根据各学院时间安排

论文规范性审查

1020日后

答辩前

1020日后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1215日前

1216日前

报分委会相关材料


1217日前

学位信息报送

1222日前

答辩后填写

1210日前上传照片

1224日前提交采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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