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认定流程(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作者: 时间:2021-12-24 点击数:

一. 研究生根据各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标准规定》填写《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创新成果审批表》。

二. 由导师确认成果的真实性和学术水平是否满足本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标准规定》。

三. 由学院复核成果的真实性和学术水平是否满足本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成果标准规定》,各学院需指派专人进行审核,并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人确认。

四. 由学位评定分委会最终审批。

五.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外审前需提交《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创新成果审批表》原件,电子版扫描件(PDF签名版)随外审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邮箱liuying13@dlmu.edu.cn,进行公示,详细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送教育部新平台盲审工作的相关要求》(http://grs.dlmu.edu.cn/info/1121/5609.htm),硕士研究生提交时间由各学院规定。

六. 本流程从2022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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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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